2017年积分入学正式启动!
2020-03-20 作者: 希明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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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自2017年1月1日开始,符合积分条件的流动人口踊跃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参加积分管理为其子女提出入学申请。截止目前,市区各积分服务窗口受理的入学申请数达1.2万以上。
今年的积分入学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15日(节假日除外),请符合积分管理条件(1.在市区办理居住证并连续合法居住一年及以上;2.目前,在市区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需要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流动人口,请尽快在4月15日前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积分入学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已经办理过积分入学申请的流动人口,请于4月30日前到积分办理窗口领取积分入学分值确认单并签名。同时请密切关注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http://www.jfgl.suzhou.gov.cn/)积分入学相关时序进度与信息公示。
附:2017年市区积分入学时序进度表
时间节点 | 入学 | 备注 |
1月1日 | 受理申请 |
1.节假日除外 2.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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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 积分入学申请截止 |
16日开始启动职能部门对积分入学人员的扣分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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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 确认积分入学分值并签名 |
申请人至积分办理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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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前 | 汇总信息提交教育行政部门 |
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将申请信息按镇(街道),学校汇总后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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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前 | 公布当年本区(或片区)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及可供学位数 |
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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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前 | 公示准入名单 |
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将符合积分入学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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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 | 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告知书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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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 | 公布统筹调剂名单及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告知书 |
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公布统筹调剂名单并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告知书,不服从的不再安排 |